“傳統的年度考核方式考核周期比較長,到了年底考核測評時往往憑印象,既出現考核結果不精準問題,也不利于日常跟蹤管理和全程激勵。”近日,江蘇泰州市住建局副局長孫建興在年度考核述職測評會上感慨道,“新的考核方式實施后,干部只有平時做得好,年度結果才能好,年度考核再也不是‘跟著感覺走’了。”
為破解考核難題,完善考核方式,去年以來,泰州市按照“定任務、月小結、季評鑒”的模式,對考核對象的表現崗位對責、績效對賬,考核精準性和滿意度大幅上升。近期,在對年度考核情況開展隨機電話訪談中,干部對年度考核公正性、科學性的滿意度達到98%以上。
依據單位年度重點工作,把全年目標任務分解到季度,并進一步細化到月份、落實到個人,經部門領導審定后,確定為個人月度工作目標,作為考核基本依據。干部對照考核內容,如實對個人當月表現特別是月度工作計劃完成情況進行簡要小結,以書面或口頭匯報形式報單位主管領導同意。為精簡考核項目、減輕考核負擔,將考核程序與部門計劃總結、工作例會、檢查評估等績效管理手段相結合,與“三會一課”、談心談話等組織生活制度相融合,避免考核產生額外負擔。
每季度末,各單位根據個人月度小結,對照考核指標要求,分別對本單位內設機構負責人和其他人員進行審核評鑒,提出季度平時考核等次建議。針對不同崗位工作內容不同、工作性質有別、工作難易程度存在差異的問題,聚焦共性、突出個性、賦予彈性,建立科學分類指標體系開展量化評分。在客觀量化評分的同時,按照“領導主評、同級互評、下級參評”,賦予不同評價主體相應權重,以測評打分、述職評議等方式對不同類型人員進行主觀評價,通過“定性+定量”考核最大限度保證考核結果的客觀公正。對直接面向群眾的窗口單位和服務部門的公務員,邀請服務對象參與評價。
各單位根據考核等次建議,結合日常了解、群眾評價以及紀檢監察機關意見等情況綜合研判,實事求是確定考核結果。考核結果分為好、較好、一般、較差4個等次,好等次名額原則上不超過參加考核總人數的40%,并注意向基層一線和艱苦崗位干部傾斜。明確年度考核與平時考核結果掛鉤,年度考核確定為優秀等次的,原則上平時考核應當獲得好等次3次以上且無一般、較差等次;平時考核均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優先確定為優秀等次。平時考核結果一般、較差等次累計超過兩次的,年度考核應當確定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平時考核結果均為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確定為不稱職。
(泰組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