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條件設置和審核是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基礎環節,也是容易引發爭議的重點領域,由于專業設置不合理、審核把關不嚴等引發的矛盾和問題,一直困擾著公開招聘工作。江蘇揚州市通過認真分析原因,切實采取應對措施,確保專業審核工作公平公正、平穩有序。近三年以來,全市共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141名,實現了專業審核“零失誤”“零信訪”。
合理設置條件,在提前預防上打基礎。及早明確專業參考標準,設置專業條件可參照考錄公務員專業目錄或教育部高等學校專業目錄,具體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研究確定并及時公布。鼓勵從寬設置,專業性不強的崗位可按大的學科類別設置或不設限制,實行低門檻、寬口徑、廣覆蓋,吸引更多考生應聘。針對專業性強、確須設置到具體專業的崗位,應將符合工作需要的相近相似專業一并考慮、提前納入招考條件,通過查詢教育部高等學校專業目錄、考錄公務員專業目錄、相關學校網站等,確保專業名稱準確、規范,與崗位所需學歷層次相對應。統籌考慮專業設置與崗位類別、擬聘工作簡介、其他報考條件之間的匹配性、合理性,確保專業條件科學合理、避免歧義。進行專業知識考試的崗位,要求專業之間相近相鄰,便于后續開展命題和考核等工作。
強化審核要求,在嚴格把關上下功夫。充分發揮用人自主權,進一步明確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在專業設置、資格審核、比對認證中的主體地位,通過簽收資格審查責任告知書等方式,對其明確責任、提出要求、強化紀律。審核單位要細化職責分工,做到任務到人、責任到崗,杜絕責任盲區。具體審查人員應準確把握專業審核標準,統一審查尺度,對考生專業認真審核、嚴格把關,確保相關材料真實、準確、有效。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在資格初審環節進行抽查,在復審環節對專業材料逐一復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確保準確無誤。在招聘簡章、誠信承諾書、報名系統中均明確,應聘人員須如實填寫所學專業,要與畢業證書上名稱一致。在網上報名初審階段對專業名稱有疑問的,提前核實畢業證書、學生證等,切實防范專業虛假問題。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時,將專業名稱納入公示內容,接受社會廣泛監督。
妥善處理爭議,在確保平穩上求實效。在報名階段,如有應聘人員所學專業不在專業條件范圍內,但又非常相近的,可在規定時間內向資格審核單位提出申請并提供成績單等課程設置證明材料,經審核認證符合崗位需要的可以應聘,并及時在網上公布。應聘人員的專業名稱中帶有括號或連詞(如“和”“與”“及”“及其”等),除崗位有特殊要求外,括號內外、連詞前后的表述與專業要求一致的,均視為符合專業條件。堅持“堵”“疏”結合,針對不符合專業條件的應聘人員,既及時告知取消報考資格的決定與依據,明確其陳述、申辯的權利,又積極引導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加強溝通解釋,避免積累矛盾。
(仇培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