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推動政治監督常態化具體化
發布時間:2021-09-10 來源:中國組織人事報 點擊:
近年來,江蘇海安市緊扣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兩個主體,積極整合自省自查、專項檢查和日常監督,探索構建“1+3+N”監督體系,推動政治監督常態化具體化。
聚焦“監督什么”,分門別類制定監督任務清單,細化監督指標,明確責任主體,制定形成領導班子領導干部政治監督實施細則。對領導班子突出“5+1”監督內容,“5”即5個方面共性內容: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情況、落實黨內政治生活制度情況、落實民主集中制情況、加強思想政治建設情況、營造風清氣正政治生態情況。“1”即1項個性指標:根據領導班子特點、性質和承擔的功能不同,區分區、鎮(街道)、市級機關及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領導班子三類情況,開展有針對性的政治監督。對領導干部,按主要領導、其他副職、退出領導職務及受組織處理干部的分類,分別設置正反雙向監督指標。主要領導聚焦把握方向、統攬全局,其他副職干部聚焦服從分工、團結協作,退出領導職務干部聚焦在崗在職、履職盡責,受組織處理干部聚焦遵守紀律、服從安排等方面,共設置6大類20條政治監督細則。
圍繞“怎么監督”,構建“1+3+N”監督體系。“1”是指年度一次集中自查。結合“一報告兩評議”,同步組織開展領導班子政治建設年度自評和領導干部政治表現年度體檢。領導班子政治建設年度自評,設置思想作風、理論學習、全局觀念等測評項目,由單位全體人員自評打分。領導干部政治表現年度體檢堅持組織評價與個人自評相結合,由領導干部本人填寫《政治素質個人自評表》,單位班子集體研究后填寫《政治素質單位評鑒表》。領導班子年度自評得分與領導干部政治素質報告由組織部門備案審核后分別存入單位、個人監督檔案,實現政治監督良性互動。“3”是指在巡察中同步開展領導班子政治建設情況、擔當作為情況和黨委(黨組)選人用人情況三個專項檢查。堅持定量評價與定性分析相結合,結合單位自查,通過聽取匯報、查閱檔案、個別談話、重點查核、問卷測評等方式對被檢查單位實施深度“體檢”。“N”是指多個責任主體“聯席共查”。健全完善干部監督聯席會議及日常信息溝通機制,發揮組織部門綜合協調、總結分析作用,及時掌握市管干部政治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情況,畫好政治表現“標準像”。
充分發揮政治監督導向作用,確保評價結果運用最大化。探索政治表現評價結果“雙反饋”機制,及時預警政治建設、政治表現評鑒不佳的單位及個人,將評價結果及存在問題清單以書面形式向被監督單位黨組織反饋,同時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市政協主要負責人和分管條線市領導。對存在問題相對較多或整改成效不明顯的,采取“掛號建賬、對號結賬、銷號下賬”方式,運用通報、函詢、談話等措施及時處理。
(閻 超、孫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