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蘇州市出臺《關于加強街道社區與單位、行業黨組織共駐共建互聯互動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打破各領域黨組織行政隸屬壁壘、拆除相互封閉藩籬,構建街道搭臺、部門出力、支部行動、黨員亮牌的工作機制。作為該市《關于加強新時代城市基層黨建工作的意見》的配套文件,《實施辦法》旨在推進街道社區黨建、單位黨建、行業黨建互聯互動、有機融合,全面提升城市基層黨組織組織力。
《實施辦法》明確街道搭臺、部門出力、支部行動、黨員亮牌的總體要求。該市要求,強化街道社區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使街道黨工委成為有效引領帶動、聯結各類組織的“軸心”;城市各領域黨組織主動融入街道中心任務和黨建工作,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等黨組織帶頭示范、率先行動;圍繞城市發展、群眾美好生活、基層黨建等重點難點問題,抓好黨組織開展工作的基本單元主體作用發揮,推動各領域基層黨支部之間的互聯互動;深化“雙結對”“在職黨員進社區”等活動成果,引導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黨員、退(離)休黨員在社區主動亮身份、樹形象、作表率。
為實現這一目標,《實施辦法》著力健全工作體系,明確四個抓手:完善共駐共建、互聯互動機制,增強街道黨組織統攬協調功能,推動街道“大工委”、社區“大黨委”建設,完善議事決策機制。以街道為統一平臺,推動全市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兩新組織等單位、行業黨組織與街道掛包聯系。全面落實街道黨工委對職能部門派出機構負責人的人事協管權、對事關群眾利益的重大決策權和重大項目建議權、對涉及街道規范布局的參與權、對涉及街道公共事務的綜合管理權。建立街道“大工委”、社區“大黨委”,從共駐共建單位分管黨建工作的領導或區域內有代表性、影響力的非公企業、社會組織等黨組織負責人中選聘街道“大工委”兼職委員,從社區民警、城管、業委會、物業企業、社會組織、共駐共建單位分管黨建工作的領導或中層部門負責同志中選聘社區“大黨委”兼職委員。每年初,由街道黨工委制定“需求清單”,共駐共建單位黨組織制定“資源清單”,在摸清居民群眾需求、找準契合點的基礎上,由街道黨工委制定年度共駐共建工作計劃,形成“項目清單”,并與共駐共建單位黨組織簽訂共建協議,以項目化形式推進雙向服務、互聯互動。
為壓實責任,該市用好考核指揮棒。《實施辦法》把各單位開展共駐共建互聯互動情況納入黨的建設年度考核、文明單位創建,由街道黨工委統一對共駐共建單位、行業進行考核。把共駐共建互聯互動列入縣級市(區)、街道、社區以及共駐共建單位黨組織書記述職評議的重要內容,作為履行黨建責任剛性指標。
該市與《實施辦法》一同印發了市屬單位行業與街道共駐共建互聯互動掛包聯系表、單位行業黨組織共駐共建互聯互動具體要求。將180多個市級機關部門、企業、學校和醫院等單位全部按屬地劃分到19個街道,明確到社區上黨課不少于1次、掛鉤聯系生活困難群眾不少于3家、每年認領服務項目不少于1個等10項具體指標,推動共抓基層黨建、共推基層治理和共做精準服務。原則上,單位、行業黨組織與駐區所在街道掛包聯系,對機關、企事業單位比較集中的區域,由各級組織部門牽頭,統籌協調跨街道的掛包聯系,實現全市所有街道都有縣級以上機關部門、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黨組織掛包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