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江蘇金湖縣深入貫徹“三個區分開來”,健全風險報備機制,深化容錯糾錯運用,堅決護航干部擔當作為,激發干事創業熱情。
制發《關于進一步健全容錯糾錯機制實施辦法》,清單式列明在改革創新中先行先試、在化解矛盾糾紛中主動擔責等32條“可容”,以及謀取個人私利、工作失誤造成重特大群體性事件等7條“不容”的條件和情形,劃清“可容”與“不容”的界線。嚴格對照《不擔當不作為負面清單》全面甄別是否符合容錯范疇,既“問”不為之責、亂為之過,又“容”改革之失、創新之誤。
科學設置容錯告知、申請、調查、會商、認定等8項程序,建立聯席會商研判機制,落實必問錯誤原因、必問決策過程、必問挽損情況“三必問”機制,明辨公私情節、衡量責任輕重。責令相關部門召開錯誤事項復盤分析會,剖析錯誤原因、制定整改方案,積極糾正偏差、挽回損失、消除影響。
出臺《實施盡職免責(減責)報備工作方案》,明確報備范圍、報備程序、過程監督、結果運用,引導干部在遵規守紀前提下敢闖敢試、攻堅克難。同時,貫通運用容錯糾錯、澄清正名等激勵舉措,持續釋放保護敢為敢闖的強烈信號。近三年,全縣容錯糾錯61起69人,公開澄清正名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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